泰达人才告天津人才 首例网络域名侵权案获胜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6-05-25 】 【来源:世贸人才网】
天津市首起网络域名侵权案尘埃落定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泰达人才热线”状告“天津人才”网络域名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泰达人才热线”胜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至此,这起本市形成诉讼的首例网络域名侵权案尘埃落定。
据了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在2000年注册了www.tedahr.com的国际域名,并利用该域名建立了专门从事人才信息服务的网站,中文名称为“泰达人才热线”。网站建立后,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求职者在此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及各种其他广告,成为中国北方极具人气的专业人才网站。去年9月,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发现网络上出现了一个名为“泰达人才”(后更名为“天津人才”)的网站,该网站的域名为www.tedahr.com.cn,这同样是一家从事人才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其内容、结构均与“泰达人才热线”极为相似,并且在网页上留下了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的电话和培训公告等内容,使很多企业和个人误认为该网站就是“泰达人才热线”。经调查发现“泰达人才”的注册者是家住本市南开区的孙某,他还通过本案第二被告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虚假的“天津仁永影视动画有限公司”名义注册了www.tedarc.com的域名,该域名同样指向了“泰达人才”www.tedahr.com.cn,在不久以后“泰达人才”又改名为“天津人才”,但域名指向、内容均无变化。由此,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判定注销被告孙某注册的域名,关闭其指向的网站,同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过庭审调查认为,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对“泰达人才热线”的域名享有合法权益,孙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次诉讼的原告律师介绍,目前有关网络侵权的纠纷很多,但真正成讼的很少,网络域名侵权案件此前本市尚无先例。
跨国网络域名侵权纠纷告结
日前,湖南省首宗跨国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告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长沙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撤回对美国NSI、NAY278等三被告的起诉。
2001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院受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诉讼美国三家公司网络域名侵权案。11月27日,该院就该案向湖南省高院递交请求书,请求省高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对送达三被告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和外交部。
本案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后,美国三被告就自己的侵权行为立即向原告长沙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与原告达成谅解意见。长沙远大空调有限公司随后向法院提出撤回对三被告的起诉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网络侵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侵犯隐私权。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延伸,因此网络隐私侵权有它新的特征,现实中的隐私侵权侵犯的是现实的私人空间,而网络侵权侵犯的不仅有现实的私人空间,还有网络虚拟的私人空间,如侵入他人数据库、电子信箱、系统程序等。由于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它具有开放性、全球性和易于操作性的特点,因此许多法律在网络隐私侵权面前都显得无能为力。
(二)名誉侵权。与传统的名誉侵权相比,网络上的名誉侵权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传统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传统媒体或者口头传播,而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功能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其传播的范围、速度、影响效果、危害性都是传统的名誉侵权无法比拟的。再加上网络的可复制、链接的特点,在短暂的时间内一条侵权信息可以传遍全世界。网络名誉侵权手段之简单、后果之严重都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三)知识产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是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
(四)网络域名侵权。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域名侵权一直是个焦点问题。由于域名具有全球性、唯一性的特点,一旦某一域名被抢注者享有,则在全球任何地域都会失去该域名的注册权。1994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互联网,随后不久,我国许多知名工商企业商标都被境外公司抢注域名。为了有效防止域名抢注案件的发生,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颁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1年9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又出台了《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这两部法规对我国目前的域名抢注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