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怎样成立外贸公司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7-07-31 】 【打印】【关闭】
1. 外商可否在沪设立独资贸易公司?可否进行国内贸易业务? 目前允许在保税区内设立外商独资贸易公司,但没有内贸权。如果想进行国内贸易业务可通过区内保税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或通过国内有外贸权的企业,开展国内贸易业务,国内贸易中的增值税可缓征或减征。
2. 外商可否投资设立外贸公司?占股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外商可以投资设立合资外贸公司。外方投资者所占比例应在25%以上,不能独资。
3.设立合资外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其中中、外方投资者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合资外贸公司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有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专业人员以及其他必备的物质条件。
*中、外方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外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
2)中方投资者应具有外贸经营权;申请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
4.设立合资外贸公司投资者的出资形式有哪些? 中、外方投资者可用货币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出资。
5.设立合资外贸公司须向审批机关递交哪些文件? 中方投资者应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1)项目建议书、中外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2)中外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拟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外各方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5)外经贸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合资外贸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经营范围包括:自营或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经营本公司进口商品的国内批发业务。

